梅烏奇是電話的發明者,最初是由美國的壹項決議通過的。2002年6月11日,美國眾議院第269號決議稱,1860年6月meucci在紐約展出的名為teletrofono的機器具有電話的功能,證明電話的發明者應該是meucci而不是Bell。只是後來貝爾從各種渠道獲得了梅烏奇的成果,才在16之後申請了專利。決議說:“眾議院認為安東尼奧·梅烏奇的壹生和成就應該得到肯定。他在發明電話過程中的工作也應該得到認可。”
在這個決議之後,貝爾永遠被載入了歷史的恥辱柱。決議壹經公布,立即引起多方強烈反應,意大利裔美國人為這壹遲到壹個多世紀的“公正判決”歡呼雀躍。加拿大方面指責美國國會出於政治目的篡改歷史。為了給美國壹點顏色看看,加拿大眾議院於當年6月21日效仿美國,正式通過決議,重申貝爾是電話的發明者。
電話的出現歸功於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早期電話的原理是聲音是空氣中的復合振動,可以傳到固體中,通過電脈沖傳到導電金屬中。?貝爾於1876年3月申請了電話專利權。安東尼奧·梅烏奇是電話的發明者,也是意大利人。2002年6月15日,美國國會通過壹項法案,認定安東尼奧·梅烏奇是電話的發明者,因此梅烏奇被稱為“電話之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安東尼奧·梅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