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發明專利的審查時間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