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的規定,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人應當以電子形式或書面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申請文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必要時應當提交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等材料。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後,根據相關規定繳納申請費。專利局會對該申請進行初步審查,經初步審查合格或經申請人補正合格後,申請人需在申請日三年內向專利局書面提出實質審查申請,經實質審查合格後,授予專利權,辦理登記手續、交費後,可獲得專利證書;若申請人未在三年內書面提出實質審查的申請,將視為撤回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