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辦處管理規定》五、國家知識產權局每年向代辦處提供自動化費(構成補貼費用的壹部分),作為購買設備的易損件、維修和通訊及打印紙等費用,受理申請量在5000件(含5000件)以下,自動化費為3萬元,受理申請量超過5000件的,每增加1000件,自動化費增加2000元。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代辦處受理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按25元/件,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按28元/件,收取的專利費用按3元/筆給予補貼。專利費用數據或票據出現差錯的,扣除其補貼費6元/筆,專利申請受理首采數據出現差錯的,扣除其補貼費50元/件。申請文件和收費票據均應在受理的第二天寄往國家知識產權局,每遲寄壹天扣除補貼費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