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2、質押貸款的借款人上壹季度末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3、股權發行公司上壹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評估報告;4、股權發行公司同意質押貸款證明。質押股權超過股權發行公司股本總額5%時須有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議。以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憑證出質的,需出具股權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的復印件;5、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壹)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