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農業、畜牧業、醫藥、知識產權等綜合市場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管、農業、畜牧業、食品、醫藥(含中藥和民族醫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和知識產權(含商標、專利、著作權和原產地地理標誌,下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和政策,經批準後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