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桂林”是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型產品,並在很短的時間裏成為了該公司的支柱產品之壹。
不知從何時起,他們發現市場上出現了外觀包裝、瓶型與“老桂林”極為相似的產品——“老三花”。
由此,在飯店、餐館消費的客人就經常出現了將“老三花”當作“老桂林”的情形。
而三花公司在2003年5月16日就向國家專利局申請了“老桂林”的酒瓶外觀專利,至今年8月25日獲得專利授權。鑒於上述理由,桂林三花公司於今年10月9日,向桂林市知識產權局遞交《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書》,認為桂林市漓江酒業有限公司的“老三花”在酒瓶外觀和包裝盒外觀模仿“老桂林”,嚴重侵犯了“老桂林”的知識產權,請求裁決“老三花”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老三花”侵犯了“老桂林”的酒瓶外觀設計專利,而“老桂林”卻侵犯了“老三花”包裝盒外觀設計專利。
但雙方產品的瓶型和外包裝均十分相似,只是先使用的沒有申請專利,而後者是先申請後上市。而根據國家專利法規定,凡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都實施“不實地考察驗證”給予授權,但發現所獲專利的項目在半年前市場和社會上就存在相似專利內容的,國家專利局將依照程序取消已授權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