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專利申請是壹種簡單而廉價的方法,可以在您充分充實其發明,決定是否進行完整的專利申請以及進行您可能需要的任何市場測試時開始保護您的發明。臨時專利申請和非臨時專利申請都適用於最終可能成為實用新型專利主題的發明。如果同壹發明的非臨時專利申請在12個月內提交,則臨時申請可確保優先權申請日。臨時申請壹經提交,發明人正好有壹年(如果以前未曾公開披露過該發明)來提交同壹發明的非臨時申請。如果發明人在該時間段內未提交非臨時申請,臨時專利申請被視為放棄。這意味著發明人失去了該申請日的權利,甚至在壹年多前向公眾披露了發明的情況下,甚至可能失去其所有權。提交臨時申請可以節省發明人的前期費用,並使他們有時間評估其發明?的商業價值。他們還可以進行研究並尋求資金,然後再承擔準備非臨時申請的費用和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