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是二年。如果上面沒有到期標誌,就以壓力表上的指針在綠色區域為準。
各類滅火器有效期限
1、泡沫滅火器,有效期壹年,每年維修壹次;?
2、二氧化碳滅火器,有效期二年,每兩年維修壹次;?
3、幹粉滅火器,有效期二年,每兩年維修壹次;?
4、1211滅火器,有效期五年,維修年限視保管情況而定。
1、世界第壹支滅火器誕生在壹八三四年倫敦,發明者是雅茅斯兵營的長官喬治·威廉·曼比,他發明了手提式壓縮氣體滅火器,放在他專門設計特制的手推車裏。
2、到19世紀中葉,法國醫生加利埃發明了手提式化學滅火器。將碳酸氫鈉和水混合放在筒內,另用壹玻璃瓶盛著硫酸裝在桶口內。使用時,由撞針擊破瓶子中,使化學物質混合,產生二氧化碳,把水壓出桶外。
3、1905年,俄國的勞倫特教授在聖彼得堡發明壹種泡沫滅火劑,把硫酸鋁與碳酸氫鈉溶液混合並加入穩定劑,噴出後生成含有二氧化碳的泡沫,浮在燃燒的油、漆或汽油上,能有效地隔絕氧氣,窒熄火焰。
4、1909年,紐約的戴維森取得壹項專利,利用二氧化碳從滅火器內壓出四氯化碳,這種液體會立即變成不可燃的較重氣體以悶熄火焰。此後又出現了幹粉滅火器,液態二氧化碳滅火器等多種小型式滅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