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獲得專利權的必經程序是專利申請,申請被受理後專利局會進行按照《專利審查指南》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查
2.(1)專利名稱應該有實際的語義,清晰但簡明指出發明內容的客體(2)專利名稱應體現技術方案或設計的類型,比如方法、結構、產品等等(3)若含有能代表該專利新穎性的構成元素,就是非常好的專利名字(4)不含非技術詞語、不含詞義含糊的詞語(5)不要與現有的專利名稱近似,註意加以區別(6)漢語的專利名稱建議不超過40個漢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壹條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包括前序部 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撰寫:(壹) 前序部分:寫明要求保護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 主題名稱和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主題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有的必要技 術特征;(二) 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類似的用語,寫明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區別於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