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有關國防的發明專利權,做到既確保國防秘密又便利發明的推廣應用,促進國防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國防現代化建設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權利主體:國防專利權的主體即國防專利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國防專利權並承擔相應義務的人。專利權主體包括以下幾種:自然人、單位。
根據《國防專利條例》中華人民***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防科工委)設立國防專利局。國防專利申請,統壹由國防科工委國防專利局(以下簡稱國防專利局)受理和審查;經國防專利局審查認為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由中國專利局授予國防專利權。同時可以找已授權的國防專利代理機構進行委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