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要妳國內首次申請的日期確定了,妳再發表論文都沒有影響;因為,在12個月內或30個月內可以要求國內首次申請的優先權,這樣國外專利的申請日視為與國內專利申請日相同。所以在後發表的論文不會影響國外專利。
3、國家現在放開了涉外代理機構的條件,只要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有備案的專利代理機構,均有涉外代理資格。但是,建議還是找比較大的專利代理公司;可以上中華代理人協會的網站查壹下,當地有哪些國家備案的代理機構,看看哪家代理人比較多;再上專利網站查查,看看哪家的代理量比較多。不行每家都走走,咨詢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