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標記權又稱專利標記權、專利標記權。專利標記權是專利權人的權利之壹,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這對於推廣企業,贏得市場的信任,停止侵權都是有意義的。
標記權是專利權人的權利,但不是義務。專利權人是否行使或者放棄這壹權利,完全取決於專利權人的意願,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
根據專利法第15條規定,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至於專利標記的具體內容,我國專利法沒有統壹規定,專利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專利自行設計產品。專利號是專利權人申請專利時由專利管理部門確定的專利號,在專利權有效期內保持壹致,專利權人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