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壹種專有權,具有人身權和財產權屬性。
公式本身是存在的,妳只是發現者,不是創造者,所以妳不能獨占它,排斥別人使用它。
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於本法保護的客體:……(三)日歷、總表、總表、公式。
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壹)科學發現;(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除非妳創造性地應用這個公式解決了壹個技術問題,並使之成為技術方案的壹部分,那麽妳的技術方案就可以受到專利權的保護。
綜上所述,妳能做的就是發表壹篇文章,告訴全世界:“我發現了這個!”“那麽妳的名字將作為發現者而被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