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所稱新設計,是指基於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顏色、形狀、圖案的組合,具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第三條本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中具有獨創性並能以壹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