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二條中關於外觀專利的要求是這樣描述的:“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也就是妳的這款設計從外觀上看沒有什麽新穎性,比如是常規的圓形、方形、菱形、橢圓等,這種設計應奇特,並富有美感.新穎奇特,就是別人沒有見過的,這是所有專利最基本的特征.外觀設計專利還要求美感,可以這樣去理解,假如設計壹款餐盤,妳把它的造型弄成像便池的形狀,從新穎奇跡特的角度看,是壹款新設計,別人沒見過,也沒人申請過專利,但它就不具備美感,壹見這種設計就讓人惡心,作為餐具來申請外觀顯然不合適.設計除了新穎、美感之外,還應適用於工業應用.比如圓形的陰井蓋,它無論怎樣放,都不會掉進去,比方形的要科學,應用性強.假如妳的這種設計,原來只有方形的,妳把它改成圓形的道理是什麽呢?是減少占地面積(空間)、還是安全性增強,耐用更持久,色彩更賞心悅目?讓您答復,就是讓您說明您設計的思想與別人有什麽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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