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外國申請專利時,當事人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
2、該發明創造應當屬於專利權所保護的範疇,即為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中的壹種;
3、向外國申請專利時的其他註意事項。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專利法》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申請人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本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專利國際申請。
對違反本條第壹款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不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