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的。”意思是反駁應用。簡單的理解就是提前申請,後期發布。
例如,假設A和B是同樣的發明,壹件專利申請的申請日是2011二月1,2011九月1。b該專利申請的申請日為2011年3月1日。在B申請專利的時候,A已經申請了,但是還沒有公布。a構成了B的沖突應用。b不新奇。
需要註意的是,沖突的申請只能用來評價新穎性,不能用來評價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