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密協議的法律管轄是:1、明確保密信息範圍用人單位在約定保密內容時,務必把需要保密的對象、範圍、內容和期限等明確下來;2、明確保密主體商業秘密的保密主體壹般僅限於涉密崗位的勞動者;3、約定保密期限保密協議中應明確約定保密期限;4、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