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或臺灣申請專利。
壹、專利種類及保護期限
在臺灣地區,專利主要分為三類:發明、新型與新式樣。其中,發明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算20年,新型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10年,而新式樣專利權則從申請日起算起12年。
二、申請程序
在臺灣地區申請專利的程序與大陸地區基本相同,欲申請專利權的,由專利申請權人備齊申請書、說明書及必要圖式等,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即可。應當註意,如果在臺灣地區沒有住所或營業場所的話,申請專利需要委托代理人辦理;與大陸地區不同的是:(壹)申請人在專利權授予之前可以改請申請案,即可以將申請發明或新式樣專利改為申請新型專利,也可以將申請新型專利改為申請新式樣專利等;(二)可以申請聯合新式樣,即同壹申請人以與原新式樣相近似的新式樣申請專利時,應當申請為聯合新式樣,這樣旨在確認與原新式樣近似的範圍。聯合新式樣是從屬於原新式樣專利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