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業前壹定要詳細核對電纜名稱,其標誌牌是否與作業票上寫的壹致,特別是多根電纜敷設在壹起時,要分清哪根是檢修電纜。
(3)電纜維護作業,無論是移動位置、拆除和裝復、更換連接器或電纜終端頭,都必須在停電狀態下進行。由於電纜的特殊性,除了壹般的安全措施外。操作前,如果沒有電,就按電處理。
(4)挖掘電纜或接線盒的作業,必須從壹開始就按標誌樁逐步進行,不得使用金屬工具強行挖掘,以免損壞其鋼鎧或絕緣。
(5)對於已挖出的電纜或接線盒,當作業需要在其下方挖空進行作業時,必須懸掛保護;懸掛電纜應每1.0-1.5m
稍微吊壹下,保證其彎曲半徑在允許範圍內。電纜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如表所示。懸掛式連接器盒必須放置平整牢固,不得拉扯連接器。移動電纜接線盒時,壹般應在不通電的情況下進行;如需帶電移動,應水平緩慢移動,以防絕緣損壞引起爆炸或觸電。
6)鋸電纜前,必須與電纜清單和電纜敷設計劃核實,儀器核實無電後方可進行。送電側開關必須掛警示牌並上鎖。必要時,應有專人看守電纜。鋸條應可靠接地,並有絕緣手柄。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站在絕緣墊上,必要時戴護目鏡。
7)修理電纜頭或電纜接頭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8)制作環氧電纜頭和配制環氧樹脂時,應采取防毒和防火措施。在電桿上制作時,應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9)進入電纜隧道或人孔檢修時,應先排除井內汙染氣體,必要時使用通風設備。
(10)在判斷電纜有無電以及判斷其規格型號時,記錄不能作為絕對依據。必須測量實際數量。
11)運行電纜有明顯外傷時,操作人員不得觸摸外傷部位,處理時應申請停電。在正式停電前,不允許用噴燈鋸鋼鎧或密封鉛皮。
(12)電纜維護時應配備電纜漏電檢測儀,以準確判斷電纜是否帶電。
(13)電纜檢修後,必須通過試驗才能投入運行。試驗前後,必須進行驗電和放電。
(14)維護後的電纜溝和電纜隧道的保證,防止水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