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制度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專利的知識產權的壹項制度。壹項發明創造並不能自動得到專利保護,專利局也不能主動授予專利權,必須由有權提出專利申請的人,按照規定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專利局接受申請後,經法定程序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才授予專利權。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和必要的附圖等文件。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交請求書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等文件。專利申請文件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撰寫,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寫。
由於申請專利事務是壹項繁雜的法律事務,壹般人不容易完成這項任務,申請人可以委托具有專利資格的代理人撰寫申請文件和辦理有關申請事務。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代理人申請專利和辦理申請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並按有關專利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繳納代理服務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壹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