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銀川市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
(2)銀川市科學技術成果獎;
(三)銀川市科技創新特別獎;
(4)銀川產學研合作獎。
銀川市科技特別貢獻獎每四年評審壹次,其他銀川市科技創新獎每兩年評審壹次。市科技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成立市科技創新獎評審委員會,負責銀川市科技創新獎的評審工作,其組成人員由市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市科技領導小組批準。第四條銀川市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授予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
(壹)註重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對全市產業戰略布局具有重要的帶動和推動作用;
(二)開展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取得突破性進展,科技水平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在推動本市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取得特別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第五條銀川市科學技術成果獎授予獲得銀川市科學技術成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組織或者公民:
(壹)在應用技術研究開發中,運用科學技術知識研究、開發和引進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動植物新品種,有突出創新,實施後產生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
(二)在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中,將先進、成熟的科技成果特別是高新技術成果應用於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實現產業化,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或生態效益的;
(三)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長期從事基礎科學技術工作和社會公益科學技術事業,經過實踐,產生了明顯的社會效益;
(四)在為科學決策和管理現代化服務的軟科學研究中,對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要指導作用,並經實踐證明有顯著成效的。第六條銀川科技創新獎授予符合下列條件並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的獨立法人企業:
有明確的年度、中長期科技研發方向和目標;
企業研發投入占企業銷售收入的5%以上,企業研發投入逐年增加;
批準建立自治區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註重推進管理創新和企業創新文化建設;
優秀科技創新活動。評估期間承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申請國家發明專利;
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企業總產值的60%以上。第七條銀川市產學研合作獎授予與本市優勢骨幹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解決制約本市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難題,推動該領域技術跨越式發展,創造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第八條同等條件下,銀川市科技創新獎優先考慮具有核心知識產權的項目。第九條市人民政府對銀川市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銀川市科學技術成果獎、銀川市科學技術創新特別獎和銀川市產學研合作獎的獲得者予以通報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第十條銀川市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每次評選2名,不分等級,每次獎勵50萬元。評選期內沒有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以空缺。第十壹條獲得銀川市科學技術成果獎的組織和公民,根據其科學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其在科學技術進步中的作用給予獎勵,其中壹等獎4萬元,二等獎2萬元,三等獎1萬元。
銀川市科學技術成果獎名額不得超過申請獎勵項目總數的25%,壹等獎無合格項目可空缺。第十二條銀川市科技創新特別獎每次評選5名,不分等級,每次獎勵654.38+萬元。評選期內沒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空缺。第十三條銀川產學研合作獎每次評選3名,不分等級,每名獎勵5萬元。評選期間沒有符合條件的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可以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