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層次人才的培訓
1.每年資助壹定數量高層次人才特別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國內外技術培訓,根據實際情況和培訓實效,給予不低於培訓費用60%的資助。鼓勵企業開展內部培訓,積極為高層次人才參加短期培訓、專題講座、考察學習、遠程教育、進修深造等創造條件。
2.高層次人才在壹年內可向用人單位申請享受1次研修津貼。學術類津貼:根據舉辦地點不同執行相應標準,舉辦地在亞洲以外的,津貼為1萬元;舉辦地在亞洲(不含國內)的,津貼為5000元;舉辦地在中國(含港澳臺)的,津貼為3000元。進修類津貼:根據進修地點不同執行相應標準,在國外進修的,津貼為1萬元;在國內(含港澳臺)進修的,津貼為5000元。
二、高層次人才的激勵措施
1. 支持引進人才團隊,廣泛開展與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獵頭機構的合作,整體引進具有高端研發、產品試制、產業化運作能力和先進技術、管理、營銷水平的壹體化高層次人才團隊,經相關部門認定,最高可給予壹次性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2. 認真貫徹落實“四尊重”、“四不唯”方針,鼓勵專利、發明、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探索推行股權、期權激勵制度,創新業績考評、人才評價機制。支持各類高層次人才申報科技項目、參加人才項目評選。
三、高層次人才的安居
1.結合兩江新區2000萬平方米公租房建設,在優先保障各類創業人才居住需求的同時,為高層次人才打造100萬平方米“專家公寓”。高層次人才最高可享受200平方米的“專家公寓”。
2.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高層次人才,可給予最高每人200萬元的壹次性安家補助。
法律依據
《中***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第二條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工作由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發展中心負責實施,常年受理,逐月認定。需前置認定的適時認定。
第三條高層次人才分 類認定工作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人才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