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政府要創新經濟管理制度和方式,需要用什麽手段來經濟活動

政府要創新經濟管理制度和方式,需要用什麽手段來經濟活動

制度建設是改革開放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保障。制度是決定因素,它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從經濟領域看,以產權和分配為核心的市場化制度改革,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釋放了推動經濟持續30多年快速發展的巨大能量。而“久治不愈”的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之所以成為“宿疾”,究其根源在於體制性障礙壹壹政府轉型滯後,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出現了新的糾結。也就是說,制度變革落後於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再次進行制度創新。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從處理自然環境的不確定性轉移到了針對日益復雜的社會環境,改善經濟績效的主要方法是對制度的改進。1870年至1970年間,美國交易部門在經濟中的比重從占GDP的25V0上升至45910,而市場交易韃霞是這壹重大變化的根本保證。改善經濟績效意味著降低生產和交易成本,達到這個目的的主要途徑就是改革制度。這包括建立統壹的度量系統,創建有效的司法體系和執行機制,監楚衡量合約的執行並裁定糾紛。這些活動雖然可能造成交易成本的上漲,但上升的量總會被生產成本的大幅下降所彌補。

制度是社會公認的遊戲規則和激勵機制,是人們***同遵守的行為規範或行動準則。它由正式的規則(憲法、法律、產權)、非正式的約束(獎懲、禁忌、習俗、傳統及行為準則)以及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制度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巨大的作用。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

以足球比賽為例,比賽規則由正式規則和非正式規則組成。比賽結果取決於這些遊戲規則如何得以執行,取決於運動員犯規以後是否受到應有的懲罰。要達到國際水平,必須按國際公認的規則裁判。如果片面強調中國特色,照顧人情面子、屈服於金錢美色權力,遠離普世價值觀,亂吹“黑哨”、賞罰不明,我國的足球水平只能“窩裏橫”。

經濟制度就是生產關系,其功能在於約束人的選擇、引導人的預期,提供激勵與約束,以減少因人的行為及環境復雜性引起的不確定性,降低經濟發展成本。經濟發展過程中人力資本價值上升是制度創新的主要原因。有關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就是用來滿足這些需求的。不斷創新經濟制度的目的,就是創造壹個好的制度環境,以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使企業家精神得到有效的發揮,促進資源流向更有效率的領域。

雖然技術的革新為經濟增長註入了活力,但是如果沒有制度創新和制度變遷的沖動,並通過壹系列制度(包括產權制度、法律制度等)構建把技術創新的成果鞏固下來,那麽長期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是不可設想的。科學技術本身只是經濟增長的必要和先決條件,要把它轉變為充分條件和現實源泉,使技術進步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得到有效的發揮,還需要對相關的制度安排進行相應調整,以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新制度經濟學家諾斯說,只有完善的制度才是經濟增長的原因,其他因素(如技術、人力資本投資、教育等)不過是增長而已。例如,知識產權的保護促進了知識產權市場的繁榮。企業擁有專利權可以用來獲得或保持市場地位,這調動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積極性,提高了企業內部和外部創新的行為,同時也促使企業為了獲取外部的技術而進行投資。顯然,有了制度的保障,企業更願意進行研究開發投資以獲取新的技術來謀求市場競爭優勢。

回顧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的歷程,成功恰恰遵循了市場經濟最基本的規律,是制度創新的巨大成果。單從人力資源角度來說,大約2億多低就業農民轉向了城市非農企業,效率和效益得到了提高,勞動力資源轉向比較有效的使用,

為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這在中國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國有企業改革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這得益於保護相對的產權、承認和激勵人的物質利益動機、由市場主體根據價格信號決定生產什麽和生產多少等壹系列市場經濟制度的確立。

綜觀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人們發現壹個***同的特征:不同的經濟體制會產生不同的經濟運行機制,進而影響其經濟效率和增長方式。有什麽樣的經濟體制,就必然會有與之相對應的經濟增長方式。經濟制度的變遷(包括經濟組織形式的革新、市場制度的變化、經營管理方式的創新、產權制度的變革等),不僅是影響經濟長期增長的壹個重要因素,而且對資源配置效率和經濟效率的提高會產生重大影響,因而,也會對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在推動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方面,制度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制度變革是我國經濟高速增長並創造奇跡的真正動力。當然,制度創新不能壹勞永逸,要與時俱進,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不斷改革與完善。只有始終保持制度的生機與活力,才能確保制度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而不是阻力。

制度越完善經濟增長就越表現為技術進步和人力資本的發展,制度越不完善經濟增長就越受限於制度的發展。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框架還存在不少缺陷。制度性障礙已經成為轉方式、調結構、推動科學發展的突出因素。所謂體制性障礙主要是現行體制中改革滯後的部分,就經濟制度來看主要表現為:壹是政府對於微觀經濟活動的幹預仍然過多;二是國有經濟的規模仍然太大,而且相當壹部分國有企業具有行政賦予的權力,妨礙了市場的有效性作用。行政性壟斷阻礙了市場競爭和優化資源配置。

政府掌握土地、信貸、能源等重要稀缺資源的配置權力,關鍵資源通過權力來分配,在資源配置中起相當大的作用,使得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限制。權力直接介入市場,尤其是對於價格的管控,造成了尋租腐敗的蔓延。政府幹預市場,不僅難以通過市場力量來打破,而且往往構成市場經濟體制進壹步完善的主要障礙。

當前,存在的經濟結構不合理、發展方式難以轉變、

科學發展難以落實等現象,都與體制不完善和改革不到位有關。制度落後於經濟發展,久而久之造成壹些深層次矛盾積重難返,如城鄉體制分割,金融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滯後,宏觀領域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滯後等。相對於市場經濟制度成熟的國家,我國社會整個制度架構,包括生產、交換和分配的壹整套政治、經濟和法律的基本規則,

都需要進壹步完善。制度落後突出地表現為低效的制度過剩和高效的制度稀缺。比如,面對高企的房價所造成的社會分裂(如別墅和蟻族),急需通過物業稅等手段來控制房產占有的不平衡,但物業稅千呼萬喚數年,仍然在“研究”中;社會收入差距巨大,但調節收入的高效制度安排尚待“深閨”。我國城鄉收入比數年持續擴大的無情事實,說明擴大城鄉差別的低效制度仍然根深蒂固。

如果說市場經濟制度的初步建立推動了我國經濟30多年的快速發展,那麽也正是因為市場經濟制度還不完善妨

礙了發展方式的轉變。“九五”計劃就正式把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型寫進了五年規劃中,在改革上也有所進步。到了21世紀之初,隨著城鎮化的加速,又出現了向舊的粗放式增長方式回歸的現象,用這種方式來支撐高速的增長。在2003年以後,大規模向資本密集型的產業投資,產業重型化趨勢遍地開花,所以雖然要求轉型,可實際上轉不過來,甚至有惡化的狀況。“十壹五”規劃又提出要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作為紅線。“十二五”規劃在制定的過程中,再壹次把這個議題提到更高的要求上。連續多個五年計劃都強調轉變發展方式,但是效果並不理想。究其原因是有利於創新、有利於創業的經濟環境、制度環境沒有能夠完全建立起來。

前蘇聯從20世紀60年代就提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並在每壹個五年計劃裏面都強調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但由於其制度沒有進行相應的變革,體制沒有根本轉變,結果直到蘇聯崩潰解體,其經濟增長方式也沒有轉變。制度建設落後於經濟增長,往往會出現該做的事不去做、不該做的事提前做了的失控現象。傳統的經濟增長模式植根於既有的制度安排,發展方式之所以難以轉變歸根到底在於制度,難在與傳統增長方式相“匹配”的低效率的制度安排,這種制度安排下各級地方政府難有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內在動力。

科學發展應建立在相應的制度之上,我國現行的經濟制度安排中有許多方面制約科學發展。例如,以GDP增長速度為主的政績標準,這個指揮棒起了負面的激勵作用;責權不匹配的財稅體制,從收入方面來看,是以生產型增值稅為主的收入結構,從支出看,重要支出責任過度下移,像教育責任下移到縣和縣以下,各級地方政府都要努力增力口收入來應付支付責任,促使各級官員不得不追求物質生產部門的高速增長:要素價格的扭曲,包括主要的生產資料,以及工資、外匯,價格向低的方向扭曲,助長了資源浪費,高投入、高汙染、高人口紅利換來的經濟高增長,所耗用的資源消耗過大而產出效率太低。以發展循環經濟為例,由於自然資源成本較低,其成本中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較高,而增值稅是按增值的比例繳納稅收,因此按照產值計算,循環利用資源反而需要繳納更高比例的增值稅。因此,制度因素成了經濟增長方式能否轉變的主要因素和重要變量,轉變發展方式必須有相應的制度創新。通過制度創新以消除傳統體制對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制約,才能真正實現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制度創新是對舊制度的揚棄過程,只有依靠制度創新,打破傳統意識和制度安排中的陳舊羈絆,才能將技術、知識、制度等變量提高到與資本、勞動、收入等變量同等的地位,形成技術知識與各種經濟和社會結構特性之間的良性互動,克服單壹要素導致的回報遞減,形成要素回報的遞增,以實現轉方式、調結構、推動科學發展的目標。

制度建設和體制創新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也是向市場經濟體制全面轉軌的重要標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質是提升制度效率的競爭,其根本在於創新體制機制,以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破除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增強發展的內在動力。目前,經濟發展到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階段,改革進入深水區,無論從哪個層面來看,制度建設都是有待大力加強的領域。至少應在六個方面有新的突破:

1.健全規範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機制

加快以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的經濟政治體制改革,實現政府主導的經濟運行機制向市場主導的經濟運行機制轉變。進壹步發展和完善商品市場;積極培育和規範金融市場:積極培育和規範人力資源市場;進壹步健全和規範產權交易市場;打破行政性壟斷與行政主導的地區封鎖,、積極發展和規範其他要素市場,加快流通領域的改革,規範市場行為,降低流通環節的成本。建立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使市場機制有效運行,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使資源有效配置。完善產權便捷清晰的微觀主體,健全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秩序、完善宏觀調控的經濟法律法規,改善並加強對市場主體行為的政府管理和社會監督。制定和實施合理的產業政策,引導企業投資和經營行為朝著有利於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壹的方向發展,引導並促進產業結構沿著關聯效應、彈性效應、成長效應和開放效應的合理化軌跡前進,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完善適應市場經濟的行政管理體制

準確把握市場經濟基礎之上的政府職能定位,是完善行政管理體制的根本。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服務職能,規範政府幹預市場和介入經濟活動的行為,建立健全以間接手段為重的宏觀調控體系,使政府對經濟的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環節。為此,要加快行政轉型為主線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政府從全能型的政府、管制型的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務政府、法制政府轉變。進壹步規範政府職責、優化政府組織機構、創新行政管理方式;進壹步理順各級政府的事權關系、建立健全公***財政體系;形成嚴密的市場法律體系,依靠制度建設嚴格約束行政權力,推行依法行政。有效配置資源主要通過市場機制來進行,政府只是在市場失靈的情況或領域介入。政府的必要幹預,也應當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盡可能通過市場方法和經濟手段,綜合運用財政、金融、收入分配等可預測、透明高的經濟和法律手段來進行。

3.推進資源產權和資源管理制度創新

我國各種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資源產權和資源管理制度創新可發揮的空間是:實行資源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制度,明確資源的所有者、使用者和經營者各自的責、權、利,與之相互配套的還必須有資源的有償使用與轉讓制度,改變國有企業壟斷某些資源和過度占用資源的格局,根據效率優先的原則加以配置,規範資源利用行為,從制度上確保不同性質的企業擁有平等使用資源的權利,促進資源配置公開、公正、公平、高效。提供與資源利用相關的市場激勵機制和監管制度安排,如資源使用權和經營權轉讓交易制度;排汙稅、燃料稅、汙染產品稅等環境資源稅收制度;制定並實施有利於環境產業發展的產業政策;資源回收利用激勵制度等,這樣,企業所追求的不再是產品產值的擴張及其收益的最大化,而是追求包括扣除資源使用的環境成本之外的利潤最大化。政府追求的經濟增長不再是沒有計算生態資本的粗放式GDP,而是追求綜合考慮資源成本和環境代價的綠色增長。

4.健全適應市場經濟的現代企業制度

適應可持續發展觀要求的現代企業,不僅是壹個“經濟人”,同時還是壹個“社會人”和“生態人”,即不僅有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權利,還有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生態環境的義務。為此,應進行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制度完善:要通過所有制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產權關系明晰的公司制改制,創造出可分割的、可交易的、可轉讓的、有數量界定的企業產權主體,並廣泛利用現代交易方式和交易工具,促進包括國有資產在內的企業資產貨幣化、證券化的流動,以實現企業資源配置效率的高效;構建有效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權力機構、經營機構和監督機構相互制衡的機制,解決委托壹代理過程中普遍存在的高成本、零責任、低效率的問題,以及利益不相同、責任不對等、信息不對稱、契約不完全四大難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有助於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整體素質,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將追求利潤最大化作為經營管理的主要目標,

從粗放經營走向集約經營,並通過優勝劣汰機制,優化資源配置,為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創造富有活力和生機的微觀基礎。要形成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目前最需要解決的是割斷或阻隔政府與企業間的行政關系和資產紐帶,切實解決政企不分、政資不分、政事不分的問題。

5.完善反映生態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

加快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的生產要素和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在市場制度下,價格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需求狀況,市場機制會使資源流向效率更高的地方,這個過程會使社會經濟的整體效率得到提升,產業結構也會不斷演進,發展方式轉變有其內在動力。市場配置資源通過價格進行,而合理價格的形成要有充分的競爭,這就需要相應的制度來保證競爭的公開、公平、公正。為此,要努力破除壟斷藩籬、規範政府介入、完善相關制度,完善反映資源要素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形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使生產要素和資源產品價格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和環境成本。

6.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及經濟信用關系

誠信作為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確保市場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信用法律體系是否完善、明確、有效運行,對於全社會的誠信建立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依法完善信用體系,把信用和契約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規範,使之形成完善的制度。綜合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使個人的違約成本大大高於違約收益,使失信行為受到應有的懲罰和制裁。完善信用制度和誠信激勵約束機制,將失信行為產生的外部性問題內部化,在全社會形成重誠信的良好氛圍,讓誠信成為人們自覺遵守的社會準則。

總之,制度創新是轉方式、調結構、實現科學發展的根本保證。要抓住影響市場機制作用發揮的薄弱環節,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產權、自然資源、現代企業制度,健全社會誠信體系,營造經濟科學發展的內在動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 上一篇:如果在截止日期後收到免檢標誌,我會被罰款嗎?
  • 下一篇:周大福品牌歷史簡介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