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擬訂專利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擬訂規範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導地方處理、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以及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3、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按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4、擬訂全國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訂專利工作計劃,審批專項工作規劃,負責全國專利信息公***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5、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確權判斷標準,指定管理確權的機構。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判斷標準。制定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知識產權局職責
(壹)行政執法職能:
1、調處專利侵權的糾紛;
2、調處專利申請權的爭議;
3、調處專利或專利申請權及專利實施許可的糾紛;
4、對假冒,冒充專利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5、調處其他依法由專利行政部門處理的爭議和糾紛。
(二)管理職能:
1、隊宣傳貫徹,普及專利知識,組織專利工作人員培訓;
2、起草,制定全市專利工作的法規和辦法;
3、制定全市專利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4、協助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建立健全全市專利工作體系並進行業務指導;
6、管理,指導全市專利服務機構的工作;
7、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知識產權管理,專利技術實施,組織專利資產評估;
8、協調涉外專利事宜,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1、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