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估值的難題吸引了全世界無數聰明的財務專家,他們試圖找出壹種精確、合理的專利估值模型以激活這個巨大的存量資產寶庫。據我所知,目前流行的專利估值模型至少有九種。
盡管每壹種估值模型都有其理論依據,但是當妳將壹件專利分別用收益評估法、貼現現金流評估法、風險投資評估法、權利金節省評估法、實物期權評估法、市場比較評估法、制造成本評估法、復制成本評估法、重置成本評估法進行評估,進而計算出9種“精確而合理的不同價格”之後,妳壹定能發現邏輯上已經出現了悖論。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用同壹種模型,也可能計算出不同的結果。2012年,柯達宣布破產,其擁有的1700件專利被拋入市場。當時,Envision IP, Inc.和284 Partner LLC分別用貼現現金流評估法對其進行了估價,前者給出8.18億美元至14.3億美元的估價,而後者的估值是21.1億美元至25.7億美元。這樣寬泛的數據範圍本身就讓人懷疑估值的精確性,而對同壹批專利由兩家公司估值竟然如此天差地遠,更讓人們對專家們的精細估值理論徹底喪失了信心。
據了解,更讓人吃驚的是,這批專利的最終成交價格是0.94億美元,僅是其最保守估值的1/10多壹點!就此,我咨詢身在美國當註冊會計師的妻子,她幹凈利落地回答我,“如果是在金融資產估值上出現這種情況,相關的評估人員都應該被開除!”
此外,壹些金融領域的同事也表示,這些從金融資產定價模型演變過來的專利估值模型本身並沒有什麽錯誤。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金融市場最接近理論上的“完美”市場,而“完美”市場是指市場上有:1.大量買者和賣者,任何壹個生產者或消費者都不可能影響市場價格;2.產品同質,每個企業生產的某種產品完全壹致;3.資源自由流動,任何壹個廠商進入或退出壹個行業是完全自由的;4.信息完全,即市場上的買者和賣者都掌握著與自己的經濟決策有關的壹切信息。只有在這4個前提的支撐下,市場機制才能順利為商品定出價格。
而專利市場顯然不滿足這些前提,在專利市場上:1.買家與賣家都是特定而少數的。特定技術的生產者和消費者都是專業且少數的。2.產品完全不同質。兩件同樣的專利必定有壹件是無效的。3.科技資源難以流動。科研者的研究有著強烈的延續性,研究方向不會隨意改變;廠商的技術需求亦如是。4.信息不對稱嚴重。技術保密以及研究的專業性,使得技術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嚴重。
顯然,專利市場的商品價格不能由市場供需機制自動決定,而只能是壹個“外生”變量。那麽,誰在市場之外來生成這個“變量”呢?
對此,我的回答是:法庭!
我在美國代理過很多的專利訴訟,常常在法庭上產生身處交易市場的幻覺——原告拼命向陪審團證明自己的專利是如何的先進、如何的有價值,而侵權者的行為又是如何給自己帶來了多少損失;而被告則拼命試圖證明這件專利完全沒有創新價值(提起專利無效),或者證明自己壹點都沒用到對方的專利技術(證明不侵權)——等到賣家、買家各自誇貨、罵貨之後,陪審團再壹錘定音。
此外,我也參與過很多的專利交易,最常遇到的說法是“這個價格很優惠啦,如果等到我上法庭去起訴妳,妳的賠償就不止這壹點點啦……”
顯然,即使是壹般的專利交易,參與者的估值依據也是可能的訴訟賠償,雙方都在心裏模擬著法庭訴訟,盤算著有多大的勝算、有多大的賠償。所以,我將這種基於專利訴訟模擬的估值思維方式,稱之為專利的“以訴定價”模式。
“以訴定價”可以解釋很多問題,比如,為什麽在中國專利平均價格不高(因為訴訟平均賠償才不到2萬美元),當專利定價更依賴於庭辯的水平,那麽它就更接近是壹種依賴主觀經驗的判斷,而非依靠精確計算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