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解釋》:第64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解釋》:第64條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在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秘密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釋本條是關於違反本法在外國申請專利而泄露國家秘密的法律責任。

該法第4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本法第二十條規定,中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就其在中國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或者國際專利申請的,應當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委托其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並遵守本法第四條的規定。根據上述規定,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在外國申請專利,必須遵守保守國家秘密的規定,不遵守上述規定的,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相關規定,國家秘密是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在壹定時期內只為壹定範圍的人所知悉的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根據該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秘密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有關機關、單位依照規定,根據泄露事項的密級和行為的具體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其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從重行政處分:泄露國家秘密造成危害後果的;為謀取私利泄露國家秘密的;泄露國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數較多或者數量較大的;利用職權強迫他人違反保密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3.依照本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在外國申請專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 上一篇:國內有哪些5g龍頭股?
  • 下一篇:註漿加固及開挖支護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