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實行經費補助的職業(工種)為: 教師資格、註冊消防工程師、法律職業資格、中國委托公證人資格(香港、澳門)、註冊會計師、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民用核設施操縱人員資格、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建築師、監理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註冊城鄉規劃師、建造師、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結構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註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冶金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註冊采礦礦物工程師、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註冊機械工程師、註冊驗船師、船員資格(含船員、漁業船員)、獸醫資格、拍賣師、演出經紀人員資格、醫生資格、醫師、護士執業資格、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資格、出入境檢疫處理人員資格、註冊設備監理師、註冊計量師、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藥師、專利代理人、導遊資格、註冊測繪師、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 凡具有市區常住戶口的社會從業人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參加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確認的培訓機構組織的緊缺專業高技能培訓項目,並取得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均可享受政府培訓經費補助。參加32個高技能緊缺工種培訓,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均可享受政府培訓經費補助,其中高級工每人補助800元、技師1000元、高級技師1200元。
法律依據:
人社部印發《關於實施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動”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36號),決定從2018年起在全國實施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動”。
(壹)領取補貼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二)領取補貼標準
根據國家相關通知指出,補貼標準應根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所區別。
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壹般不超過1000元;
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壹般不超過1500元;
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壹般不超過2000元。
同壹職業(工種)同壹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壹次技能提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