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
用專利技術投資入股:
借:無形資產-專利技術500萬元
貸:實收資本-股東500萬元
若是按照最低10年攤銷,每年分攤: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50萬元
貸:累計攤銷50萬元
總結:從上述賬務處理可以看出,專利技術入股,可以達到合理合法攤銷進入當期費用,從而達到節省企業所得稅、可以長期遞減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註意:
好多投資者也問,個人以技術投資入股是否需要應視同財產轉讓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稅?
答復
專利在出資當期可以申請遞延所得稅繳納,遞延到專利出資所持股權轉讓的時候在進行繳納。繳納基數是根據股權轉讓原值與技術原值和相關稅費後的差額部分,如股權轉讓收入低於技術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則不需要繳納所得稅。
參考壹
2016年9月,國家財政局和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第三條:自2016年9月1日起,個人或企業以技術入股可以選擇遞延納稅優惠政策,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股權轉讓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差額計稅。同時,允許被投資企業按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時的評估值入賬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攤銷扣除。
參考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三、個人應在發生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稅行為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壹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自發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用我的專利技術投資入股在投資比例上是否有限制?
答復
2014年3月1日起執行的新《公司法》取消了無形資產出資比例的限制。這意味著個人以知識產權增資入股是完全合法的行為,而且在註冊資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百。國家大力鼓勵技術創新,鼓勵個人將技術成果轉化為商業用途。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中的規定,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可以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