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提交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的專利權轉讓合同書、專利權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專利證復印件和法律狀態證明書、與原代理機構的解聘書及受讓人新的代理委托書、工商變更證明材料原件.
2、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取著錄事項變更費200元.
3、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在3-5個月內審查完成並予以登記公告.
4、專利權轉讓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壹條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的證明。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檢索報告。
第六十二條 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於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第六十三條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證據,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產品,對有證據證明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