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 需要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 外觀設計專利 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1.申請階段 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有附圖的,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 權利要求書 、摘要(必要時應當有摘要附圖)。 委托 專利代理機構 的,應提交委托書。申請費用減緩的,應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 2.審查階段 (1)初步審查 專利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需經初步審查。在初步審查合格之後,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專利局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初步審查主要核查①申請文件是否齊備;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標準;③費用是否繳納。在初步審查中,專利局會針對以上事項發出補正通知書,由申請人進行補正。 (2)實質審查 發明申請公開之後,專利局在收到申請人的實質審查請求的情況下,啟動實質審查。審查員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在通知書對發 明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做出評價,並且指出申請文件中的實質缺陷。申請人答復審查意見,必要時修改申請文件。 如果申請人的答復克服了審查意見,審查員會發出 授予專利權 通知書。 如果申請人的答復沒有克服審查意見,審查員會再次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或者發出駁回通知書。 (3)授權 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後,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 印刷費,同時還應當繳納專利證書印花稅。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後即可獲得專利證書。 所以,宣告 專利權無效 的理由首先從專利權申請者向專利機關申請的專利不符合主題作為開始,直到專利權申請人申請的專利與他人重復作為結束,專利審批的流程首先從專利申請者提出申請要求作為開始,直到專利權授權作為結束。另外,還需要註意專利權和著作權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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