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人獲得專利後,需要向專利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專利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會進行審查,而專利審查又可以分為實質審查和初步審查兩個不同的階段。那麽專利實際審查屬於專利申請過程中的哪個階段呢?實際專利審查屬於專利申請過程中的哪個階段?實質審查是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前的必經階段。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的目的是確定發明專利申請是否應當被授予專利權,特別是是否符合專利法關於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規定。實質審查程序通常由申請人應其請求啟動。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被駁回的,專利局將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實質審查要求申請人自專利申請日(有優先權的優先權日)起三年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實質審查請求。實審請求程序:在上述三年內提交實審請求書(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交納實審費2500元(如果減免費用,單位只需750元,個人只需375元)。)請求實際檢查並付款後即可等待。審查員會根據專利申請的具體情況出具審查意見通知書,妳可以根據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辯。專利實質審查的類型實質審查制度可分為即時審查制度和延遲審查制度。1.即時審查制度,也稱壹次性審查制度。在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後,專利局立即對專利申請的內容進行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審查,而無需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以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即時審查制度的優點是可以保證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質量,減少訴訟糾紛,在壹定程度上簡化了審查程序。其缺點是審批時間長,需要龐大的專利審查機構。目前美國、加拿大、瑞典等國都實行這種審查制度。2.延期審查制度,又稱提前公開請求審查制度。即專利局對專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後並不立即進行實質審查,而是先將申請公開,申請人可以在自申請日起的壹段時間內隨時請求實質審查。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後,專利局只有在該請求被公開後才會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視為自動撤回申請。請求實質審查的法定期限各國不盡相同,大致為2 ~ 7年。日本、西德、荷蘭等國家是7年,澳大利亞等國家是5年,巴西是2年,中國是3年。以上知識是我們的實際專利審查屬於專利申請過程中的哪個階段?根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是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前最重要的階段,通過實質審查才能獲得發明專利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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