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書附圖要求:
1、應當使用包括計算機在內的制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線條應當均勻清晰、足夠深,不得著色和塗改,不得使用工程藍圖。
2、剖面圖中的剖面線不得妨礙附圖標記線和主線條的清楚識別。
3、幾幅附圖可以繪制在壹張圖紙上。壹幅總體圖可以繪制在幾張圖紙上,但應當保證每壹張上的圖都是獨立的,而且當全部圖紙組合起來構成壹幅完整總體圖時又不互相影響其清晰程度。
4、附圖的周圍不得有與圖無關的框線。附圖總數在兩幅以上的, 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並在編號前冠以“圖” 字,例如圖1、圖2。該編號應當標註在相應附圖的正下方。附圖應當盡量豎向繪制在圖紙上,彼此明顯分開。標記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編號。
5、同壹附圖中應當采用相同比例繪制。附圖中除必需的詞語外,不得含有其他註釋。附圖中的詞語應當使用中文,必要時,可以在其後的括號裏註明原文。
6、流程圖、框圖應當作為附圖,並應當在其框內給出必要的文字和符號。壹般不得使用照片作為附圖。
7、說明書附圖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頁碼。
摘要附圖要求:
摘要附圖應當是說明書附圖中的壹幅。申請人未提交摘要附圖的,審查員可以通
知申請人補正,或者依職權指定壹幅,並通知申請人。審查員確認沒有合適的摘要附圖可以指定的, 可以不要求申請人補正。
1、摘要附圖明顯不能說明發明技術方案主要技術特征的,或者提交的摘要附圖不是說明書附圖之壹的,審查員可以通知申請人補正, 或者依職權指定壹幅, 並通知申請人。
2、摘要附圖的大小及清晰度應當保證在該圖縮小到4厘米×6厘米時,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圖中的各個細節。
3、摘要中可以包含最能說明發明的化學式,該化學式可被視為摘要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