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原購買總價654.38+0萬元,累計攤銷50。現轉讓收入90萬,土地增值稅10。
借方:銀行存款90
累計攤銷50
貸款:無形資產100
應交稅費-土地增值稅10
營業外收入30
借:應交稅費-土地增值稅10
貸款:銀行存款10
非專利技術轉讓時普通發票如何填制記賬憑證?
借:無形資產-非專利技術
貸款: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壹般攤銷年限為65,438+00年,但合同約定享受期限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攤銷。
[會計]分期償還
借:管理費
貸款: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攤銷
金融股權轉讓會計憑證。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以現金(包括銀行存款)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以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因此,作為購買方,應根據以下文件進行核算:
1.股權轉讓合同總協議及股權交割單
2.轉讓方開具的稅務監制統壹收據。
3.銀行匯票和其他銀行文件(通過銀行結算支付股權轉讓)
4.股權轉讓過程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的發票。
5.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的其他文件。
對於轉讓方,應根據以下文件進行記錄:
1.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及股權交割單
2 .稅務監制人員開具的統壹收據。
3.銀行匯票等銀行單據(股權轉讓款通過銀行結算收取)
4.股權轉讓過程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的發票。
5.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的其他文件。
關於補充問題。
對於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需要記錄哪些原始憑證,國家法律法規中確實沒有非常具體的規定。如果壹定要追究法律依據,那麽《會計法》第14條規定“在處理經濟業務事項中.....,原始憑證必須及時填制或取得並送交會計機構”。
實際上,上述會計基礎是建立在投資業務壹般情況下會計部門必須獲取的資料基礎上的,可以說是壹種會計實務。以受讓方為例:
1.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及股權交割單——用於證明股權轉讓業務的真實性,確定股權核算方法。
2.轉讓方開具的稅務監制統壹收據——證明轉讓方已實際收到轉讓款。
3.銀行匯票等銀行單據(通過銀行結算支付股權轉讓款)——證明銀行存款減少。
4.股權轉讓過程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的發票——用以證明發生的其他費用的真實性。
壹般來說,審計、稅務等機構或部門對股權轉讓業務的審核必不可少。此外,還可以取得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收購基準日的資產評估報告、收購完成日的會計報告或報表、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轉讓股權的決議、相關職能部門的批準文件等。這些證明材料本身具有證明力,也是企業入賬的依據,但壹般可以單獨保存,不附會計憑證。
有壹點可以明確指出,用“銀行賬單”作為股權轉讓業務的核算基礎是遠遠不夠的。
如何進行轉賬費用的會計分錄
借方:營業外支出51000
貸款:銀行存款51000。
為了償還貨款,我準備背書轉讓這張支票。我應該用什麽樣的會計憑證記賬?借方是其他貨幣資金——待轉賬支票。
集資
借入其他貨幣資金-待轉賬支票
應收貸款賬款
背書和貸款償還
借入短期貸款或應付款項等。
其他貨幣資金拆借-待轉賬支票
路單不屬於未授權單據,不能轉讓?為什麽不是所有權憑證?
產權證書是指證明產權所有人擁有產權的書面形式的具體憑證、文件、證明等。
常見的物權憑證有:房產證、土地證、提單(航空提單不是物權憑證,不能轉讓)、宅基地證等。註意區分債權和物權。比如房地產買賣合同只是債權關系,不是產權證。只有拿到房產證,才是產權證。此外,財產權不僅指所有權,還包括使用權、其他財產權等。所以土地證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也是產權證。
根據上述產權證的定義,公路運單不能證明妳對托運貨物的所有權,只能證明妳發送了貨物,不能證明貨物屬於妳。比如妳幫朋友郵寄書,書是朋友買的,朋友享有書的所有權,但貨運公司無法告知妳是否擁有所有權。妳查書,他會給妳路單,但是從法律上來說,書的所有權不是妳的,路單也不能提供有效信息證明妳無權歸屬。從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運單不能作為物權憑證。
註意提單和路單的區別。
提單是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處理運輸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雖然壹般不是雙方簽訂的合同,但構成合同的主要項目,如船名、開航日期、航線、停靠港口及其他相關運費項目,都是眾所周知的;運價和運輸條件也是承運人事先約定的。因此,當托運人或其代理人向承運人預訂艙位時,合同即被視為成立。因此,雖然條款和條件是由承運人單方面擬定的,但托運人也應認為雙方已經認可,即成為運輸合同。所以習慣就成了以後處理運輸中各種問題的基礎。
運單是承運人簽發的不可轉讓的單據,證明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載,由汽車和航空運輸,並證明承運人保證將貨物交付給指定的收貨人。運單具有合同證明和貨物收據的功能。但運單不具有物權憑證的功能,是不可轉讓的債權憑證。
轉讓店鋪的轉讓費怎麽談?註意那些問題。
1,轉讓費的範圍雙方要明確:裝修、店內物品、商品等。;
2.如何解決未結算的費用:是否電話費、網費、停車費、水費、電費、管理費、房租、垃圾費、治安費、排汙費、裝修費、材料費、貨款等。已經定下來的,有必要搞清楚;
3.是不是上壹手有預售費,就是開了壹些客戶的消費卡,等等?是否要繼續跟進,費用是否從轉讓費中扣除?
4.之前與業主的租賃是否有效,租賃合同能否過戶到妳名下;租賃押金是多少,轉讓費包括嗎?
5.泊位以前的工商執照是否已壹並轉讓,是否有債務;無論之前的工商登記是否已經遷入,妳的新執照都不能在此登記或遷入(除非妳不辦理執照)。最好的許可就是讓之前的手挪開。
5.以上文件和憑證必須全部上交。清理幹凈。
6.看上面涉及的成本和轉讓費對比,再加上房租等成本,自己看操作是否可行。
7.看看店裏是否可能有隱性債務。第壹手需要負責。最好自己把握好合同條款。
僅供參考!
商業承兌匯票的背書轉讓應準備若幹會計憑證。
兩張會計憑證
收到賬單
借方: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xxx(或其他相關科目)
轉出
借方:應付賬款-xxx(或其他相關科目)
貸項:應收票據
完稅證明上交的股本轉讓印花稅和個稅怎麽核算?
您好,會計學校的李老師將回答您的問題。
如果是股東之間轉讓,代扣代繳的稅款計入其他應收款,必須收回,不能稅前扣除。
歡迎給我起外號——問問會計學校的所有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