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不被視為專利侵權的情況?可能很多人對此不太了解,下面就給大家介紹壹下相關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壹些幫助。
壹、有哪些不被視為專利侵權的行為?
1,專利權用盡。
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後,專利權人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還包括以下兩種情況:(1)專利權人制造或者專利權人許可的專利產品的零部件出售後,使用和出售該零部件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專利權人默許;(2)制造方法專利的專利權人制造或者允許他人制造專門用於實施其專利方法的設備,然後使用該設備實施制造方法專利。
如果甲方有發明專利,甲方許可給乙方制造,乙方制造產品賣給丙方,那麽丙方不侵犯專利權。如果C從B處批發了壹批產品,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2.第壹個用戶的使用。
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的產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為制造和使用做了必要的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制造和使用的。
3.臨時過境。
臨時通過中國領海、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對等原則,為自身需要使用其裝置和設備中的有關專利。但不包括專利產品通過運輸工具的“轉運”,即從壹種運輸工具轉移到另壹種運輸工具的行為。
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的相關專利。
將相關專利專門用於科學研究和實驗的行為不視為侵犯專利權。這裏需要區分在專利產品上做實驗和在實驗中使用專利產品。
5、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信息,制造、使用或者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以及專門為其制造或者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
二、如何認定侵犯專利權
從我國專利法的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構成專利侵權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存在被侵權的有效專利權。
發明創造僅在被授予專利權的有效期內受法律保護,第三人實施該發明創造可能構成專利侵權。專利權被授予前、專利權有效期滿後、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或終止後,第三人的實施行為不構成專利侵權。
2.未經專利權人許可。
只有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實施,才可能構成專利侵權;任何被專利權人許可的行為,如書面許可、口頭許可或默示許可,都不構成侵權。默示許可是指壹方當事人請求民事權利,另壹方當事人未用語言或文字明確表示自己的意見,但其行為表明其已接受,這就是默示許可。對於專利權人主動為他人自己的專利提供技術指導的行為,審判實踐中壹般認定專利權人已經默示許可他人或者授意廠商共同實施其專利技術,不構成侵權。
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只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即以營利為目的,實施某種行為,才能構成侵權。不以盈利為目的利用專利不構成侵權。行為不屬於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另有規定壹般是指專利法另有規定的情形,是指專利法規定的對專利權行使的壹些限制。
以上哪些情況不算專利侵權?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上述五種行為壹般不視為專利侵權行為,此時行為人無需對專利權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現實中,專利侵權的認定需要從以上三個方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