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起源於世界各地原始部落民族裝飾皮膚的習俗。也就是手術後在身體的某個部位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圖案。圖案有鳥、動物、花卉或圖騰、經文、八卦等。反映了他們的審美意識和宗教觀念。在中國,高山族、德昂族、黎族、獨龍族、傣族、布朗族、基諾族等民族都有紋身習俗。現代紋身。紋身作為人類輝煌歷史文化的壹部分,已經延續了2000多年。在今天的現實生活中,紋身給人壹種不可思議的印象。直接以為是黑幫的專屬產品。其實這種觀念並不適合現代。近年來,社會日益開放,人們接受了大量來自歐美、日本等國家的文化信息。紋身不再是禁忌。有的紋身的人是情侶,是戀人,在身上留下對方的長相作為愛的標誌,有的則是不幹凈的。第壹種是毛利人傳下來的,用鯊魚牙和動物骨刺紮起來,蘸上墨水,用小錘子敲進皮膚裏。第二種是把幾根針紮在壹起綁在壹根木棍上,然後人工刺入皮膚。第三種方法是使用電機驅動針進入皮膚,這是當今紋身藝術家常用的方法。現代人對紋身的理解是包羅萬象,高度個性化的。這種略帶痛苦的永久模式會伴隨人的壹生。這種肢體語言讓人記憶深刻,有啟發性,有解放性,每個人的理解都不壹樣。
現代紋身是壹種集“時尚”和“流行”於壹身的文化現象。隨著身體文化的興起,人們可以逐漸接受身體的表現形式。紋身圖案已經成為社會藝術品,著名的紋身大師也被視為藝術家。社會學家或者人類學家也會從流行的角度來研究這種暴力的流行文化。很多藝人會選擇紋身來強調個人風格。比如王菲和謝霆鋒曾經紋了壹對“情侶裝”;貝克漢姆用四個印度文字將愛妻維多利亞的名字紋在了自己的左前臂上。
紋身是年輕人彰顯個性、展示自我、美化自我的壹種方式。事實上,這種趨勢已經流行了幾千年。古埃及人、古代歐洲人、非洲部落和印第安人都有紋身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