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具有覆蓋面廣、稅率低、納稅人自行納稅的特點。所謂納稅人自行納稅,是指納稅人在開具、領取和使用應稅憑證時,先根據憑證所載稅額和適用的稅目、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然後納稅人自行購買印花稅票,壹次性全額粘貼在應稅憑證上。最後,納稅人按規定自行註銷或註銷粘貼的印花稅票。
1988年8月6日國務院於同年10月1日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印花稅暫行條例》)。同年9月29日,財政部發布《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後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繼出臺了壹些關於印花稅的規定和措施,如2006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印花稅若幹政策的通知》,構成了我國的印花稅法律制度。(壹)印花稅納稅人印花稅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置賬簿、領取和使用稅法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這裏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軍事單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中國的機構。合同或者應稅憑證由兩個以上當事人簽訂,簽訂合同或者應稅憑證的當事人都是納稅人的,應當就各自持有的合同或者應稅憑證的應納稅額履行納稅義務。
納稅人根據記賬、收款和使用應稅憑證的不同,可分為承辦人、記賬人、典當行、領用人和使用人。
1.承包商。承辦人是指合同當事人,即與文件有直接權利和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但不包括合同的保證人、見證人和鑒定人。所謂合同,是指依照合同法的規定訂立的各類合同,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借款、財產保險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為納稅的義務。
2.簿記員。簿記員是指開立和使用業務賬簿的單位和個人。如果企業因生產需要設置了若幹營業賬簿,該企業就是印花稅的納稅人。
3.證據。質權人是指產權被轉讓的單位和個人。
4.收件人。接受者是指接受並持有權利和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如果領取房產證的單位和個人是印花稅的納稅人。
5.用戶。使用人是指在國內使用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雖然在國外領取。
(二)印花稅的征稅範圍印花稅的征稅範圍具體包括:
1.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這裏所說的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是指各種名稱的協議、合同、契約、文件、確認書等文件。融資租賃合同屬於借款合同。
2.產權轉讓文件。產權轉讓文書是指單位和個人的產權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和分割的文書,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時的轉讓文書。財產所有權轉移憑證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的動產和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憑證,以及企業股權轉讓的憑證。稅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按產權轉移征收印花稅。①
3.商業書籍。營業帳簿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建立的各種財務會計。
①自2008年9月19日起,買賣、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轉讓文件的轉讓方,按1‰的稅率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征稅。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1日起,個人出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會計賬簿業務會計賬簿根據其內容的不同,可分為會計賬簿和其他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是指反映生產經營單位資金數額增減的賬簿;其他賬簿是指除上述賬簿以外的與其他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賬簿,包括日記賬簿和各種明細分類賬簿。
4.權利和許可。包括房屋產權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政府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
5.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需要註意的是,印花稅的征稅範圍不僅限於在中國境內設立和領取的憑證,還包括在境外設立和領取但在中國境內使用、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並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署的上述應稅憑證,按照規定征收印花稅。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1)比例稅率對含有金額的憑證,如各種合同、資金賬簿等,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憑證上註明的壹定數額按比例計算應納稅額,既能保證財政收入,又能體現合理負擔的原則。印花稅13稅目中,比例稅率適用於各類合同、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產權轉移的文件和業務賬簿記錄資金的賬簿。
1.借款合同,適用稅率為0.5‰;
2.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技術合同等。適用稅率為3‰。;
3.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讓單證合同、記載資金數額的營業賬簿等,適用稅率為5‰。;
4.財產租賃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適用稅率為1‰;
5.因股票交易、繼承、贈與而寫的《股權轉讓證明》(含a股、b股),適用稅率為1‰。此後這壹稅率有所提高,在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沒有列出。
(二)固定稅率為了簡化征管程序,方便操作,對無法計算的憑證,或者含有金額但作為計稅依據不合理的憑證,采取固定稅率,按件計征壹定金額的稅款。權利,證照照片,營業賬本裏的其他賬本都是壹張壹張地貼花,每張5元的稅。
印花稅稅目和稅率見附表。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稅目稅率表納稅人說明1。購銷合同包括供貨合同、預購合同、購買合同、購銷結合與合作合同、固化合同、補償合同、易貨合同等。根據購銷金額,承包人貼貼花。2.加工合同包括加工、定制、修理、修理、印刷和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包收入的5‰申請貼花簽訂。3.簽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5‰的費率申請貼花。4.建築安裝工程和承包合同按合同金額的3‰簽訂。貼花承包商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機器、器具、設備等的租賃。,貼花按租賃金額1‰計。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指定承辦人。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和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收取的費用為5‰。如果承包商的文件作為合同使用,則應根據合同適用。7.倉儲合同包含按倉儲合同收取的倉儲費1‰。如果承包商的倉單或棧單適用於合同,根據合同貼花8。銀行等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含同業拆借),按貸款金額的0.5 ‰扣收承包人單據作為合同。根據合同9貼上貼紙。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和其他保險合同,按已交(收)保險費1‰在承包人證件上應用貼花方式辦理。按合同申請10。技術合同包括財產所有權和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的轉讓文件。根據記錄的金額,承包商應用11。財產所有權轉移文件包括財產所有權和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文件。根據記錄的金額,申請人申請10。貼花。其他賬簿由5元會計13逐張蓋章。權利證照包括政府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5元中收件人註意:①還有適用1‰稅率的“股權轉讓憑證”。自2005年6月24日起,“股權轉讓證明”(含a股和b股)由2‰調整為1‰。
②2006年10月27日,165438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印花稅若幹政策的通知》,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按產權轉移征收印花稅。(壹)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根據應稅憑證的種類,《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計稅依據如下: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證書應以證書所含金額為準。具體包括購銷合同中記載的購銷金額、加工承包合同中記載的加工或承包收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中記載的代收費用、建築安裝工程合同中記載的承包金額、財產租賃合同中記載的租金金額、貨物運輸合同中記載的運輸費(運費收入)、倉儲保管費、借款合同中記載的借款金額、保險合同中記載的保險費。以上憑證以“金額”和“費用”為依據的,全額征稅,不得抵扣。
在同壹張憑證上記載兩個以上稅目、稅率不同的經濟項目的,應當分別計算應納稅額,將應納稅額合計後粘貼;未單獨記載金額的,貼花按照高稅率計算。
2.業務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應當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數為基礎。
3.不記載金額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專利證書等權利許可照片,以及日記賬冊、分類賬冊等各種明細賬冊,以憑證或賬冊數量為計稅依據。
4.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者未如實登記、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絕提供或者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導致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采取按期征繳印花稅方式的,未在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報送印花稅征繳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送,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未按規定征繳印花稅的。
地方稅務機關在核定征收印花稅時,應當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收入,參考納稅人不同時期的印花稅情況和同行業合同簽訂情況,確定壹個科學合理的數額或者比例作為納稅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二)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1。比例稅率憑證的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的應納稅額×比例稅率
2.對於固定稅率的憑證,應繳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數量×固定稅率
3.業務賬簿記錄資金的賬簿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5‰
其他賬冊按張貼,每張5元。五、印花稅的納稅時間、地點和期限(壹)納稅義務時間印花稅應在訂書或收書時加蓋。具體是指合同簽訂、戶口本開立、領證時的貼花。如果合同是在國外簽訂的,不方便在國外申請貼花,那就要在攜帶合同入境時辦理貼花納稅手續。
(二)納稅地點印花稅壹般就地繳納。對於在全國商品、物資訂貨會(包括展銷會、交易會等)上簽訂的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納稅人回籍後應及時辦理印花稅繳納手續;在地方舉辦的訂貨會和交易會上簽訂的不涉及省際關系的合同的印花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印花稅的納稅方式不同於其他稅種,其特點是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印花稅券,自行完成納稅義務。同時,針對特殊情況采取特定的稅收貼花方式。根據稅法規定,印花稅完稅憑證應在賬簿設立和領取時申請納稅,不得延至憑證生效之日。同壹種印花稅應繳憑證需要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及時匯總繳納印花稅,經稅務機關批準並開具許可證後,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個月)計算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