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號的編號規則:申請年份(4位數字公元年)+申請類型(1位阿拉伯數字)+序號(7位阿拉伯數字)+小數點+校驗位(1位阿拉伯數字或X)。
申請號的申請類型:1表示發明,2表示實用新型,3表示外觀設計,8表示中國發明專利國際申請,9表示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國際申請。
中國國家代碼(CN)+申請類型(1位數字)+序列號(8位數字)+專利文獻類型識別碼(1位數字,或1位數字加1位數字)。
專利文獻類型識別碼,1或2位數字,其中A表示發明專利申請公告(包括扉頁更正和全文更正),B表示發明專利授權公告(包括扉頁更正和全文更正),C表示發明專利無效宣告公告,U表示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公告(包括扉頁更正和全文更正),Y表示實用新型專利無效宣告公告,S表示外觀設計專利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七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
第八條。除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與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或者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被批準後,申請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第九條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壹項專利權。但是,同壹申請人在同壹天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在先取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申請人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第壹個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