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以下幾種合同欺詐行為:
首先,偽造壹份合同
詐騙分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偽造合同主體和合同內容,憑空捏造或者編造合同,騙取他人財物。可以是偽造合同,直接拿走他人財物;也有可能先偽造壹份合同,用這份合同誘使他人與之簽訂合同,騙取財物。
第二,商品的誘惑
詐騙分子利用壹些單位或個人急需壹些短缺或暢銷商品的心理,謊稱可以提供鋼材、汽車、鋁錠、彩電等短缺商品,簽訂虛假購銷合同,騙取對方定金或預付款。這種玩法讓詐騙者冒充供應商。
三、盜用、假冒他人名義
盜用偽造的名義可以是知名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或業務負責人,使用偽造的證明樣式與對方簽訂合同;盜用加蓋合同專用章的合同紙、介紹信、合同職業章,冒充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使用他人無效或遺失的合同文書、介紹信、合同專用章冒充公司業務人員與他人訂立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在其招牌下與他人簽訂合同。
第四,虛構的主體
詐騙當事人偽造營業執照,編造企業名稱、資金、經營範圍等。,利用不存在或者未依法登記的單位與他人訂立合同,騙取他人財物的。
五、謊稱專利技術引誘
詐騙者編造能帶來高額利潤的專利、高新技術,以承包技術、設備、培訓、回收、利潤為幌子,引誘對方簽訂合同,不斷騙取對方轉讓費、培訓費、設備費。
六、虛假廣告,信息誘惑
詐騙當事人先發布虛假廣告和信息,誘導他人與其簽訂合同,騙取對方中介費、工程款等財物。
七。虛構擔保
詐騙分子偽造、變造無效票據或者虛假的物權憑證作為擔保,誘使他人與其簽訂、履行合同,騙取對方財物。
八、債務欺詐
詐騙者先與對方簽訂合同,試圖讓對方先履行。對方發貨後,聲稱自己無力支付貨款,願意用產品抵貨款。對方被迫接受詐騙者的條件。這時候詐騙分子就會用劣質產品來支付貨款,讓對方蒙受損失。
以上是關於“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合同詐騙有哪些”的知識,合同是雙方簽訂協議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依據。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仔細閱讀合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