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法律和技術上的支持,今年以來,類似網上辦公、電子簽名、電子合同等壹系列政策相繼出臺,與其說是認可,不如說是大力推動。
據不完全統計,這是自2020年6月65438+10月以來,國家級重要機關(不含地方機關)第九次在論文(不含發言)中提及“電子簽名”相關基礎應用:
5438年6月+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民事訴訟簡易分流改革試點方案》和《民事訴訟簡易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電子訴訟”凸顯。
2020年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第349號公告,指出用戶可以通過專利電子申請網站查詢蓋有電子印章的電子專利證書、通知和決定。
2020年2月,醫政醫管局發布《關於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的意見》,強調“互聯網+中的藥學服務”規範化,強調審核、調配、核對電子處方的人員必須采用電子簽名或在信息系統中留痕,確保信息可追溯。
2020年3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下發,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訂立電子形式的書面勞動合同。
2020年3月,住建部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提高住房網上簽約備案服務效率的意見》,鼓勵使用電子合同進行住房交易。
2020年3月,中國司法部黨組發布《關於加強黨對公證行業的領導優化公證法律服務的意見》,明確了未來網上公證的範圍,包括電子公證和網上電子證據保全的能力。
2020年5月,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網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多處提到“以數據電文形式簽訂合同”、電子簽名及相關數據安全。
2020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該法典於2021,1年10月起施行。民法典重新確認了電子合同的書面形式,確定了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成立地點和交付時間。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與紙質合同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