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軟件著作權的許可使用:“許可使用合同中軟件著作權人(也就是妳)未明確許可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行使。”所以妳的三個問題都迎刃而解了,只要妳在許可合同中不授予他發表權、發行權,合同對方不能去登記、再銷售。
著作權使用合同壹般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包括專有使用權和非專有使用權。如果是取得專有使用權的使用者,可以有權排除著作權人在內的壹切他人以同樣方式采用作品。所以這點就是妳要註意的,妳想自己繼續出售這個軟件就千萬不能授予他專有使用權。 (2)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期間 (3)付酬標準和辦法 (4)違約責任 (5)其他
再給妳補充提示兩點:(1)如果妳們沒有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為專有許可的,被許可行使的權利應當視為非專有權利。也就是說,妳在和他簽訂了非專有許可權利的合同後,還能和別的人再簽訂這樣的非專有許可權利合同。他不能阻止妳同時向數人轉讓妳的軟件的行為。
(2)如果他未經妳的許可發表、登記、修改、翻譯、復制或部分復制、發行、出租、刪除、改變、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妳的軟件的話,都是對妳的著作權的侵犯。妳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對方承擔停止損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