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犯罪應該更多)
1.在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中:破壞車輛、交通設施、電力、易燃易爆設備罪,過失損壞車輛罪,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
二、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具體包括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
危害稅收征管罪。具體包括偷稅、抗稅、逃稅、騙取出口退稅、偽造和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出售發票罪。
侵犯知識產權罪。具體包括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非法制造和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商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
3.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具體犯罪中:故意殺人、過失致人死亡、故意傷害、過失致人重傷、強奸、強奸幼女、強制猥褻、侮辱婦女、非法拘禁、綁架、誣告陷害、強迫勞動者勞動、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侮辱、誹謗、侵犯通信自由。
四、侵犯財產罪的具體罪名:搶劫、盜竊、詐騙、搶奪、聚眾哄搶、侵占、挪用資金、挪用特定資金、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產和破壞生產經營。
5.危害公共健康罪。醫療事故罪、非法行醫罪、非法節育手術罪、逃避動植物檢疫罪。
6.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具體包括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向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和組織淫穢表演罪。
七、貪汙賄賂的具體罪名:貪汙、挪用公款、行賄、受賄、單位行賄、單位行賄、單位介紹賄賂、單位行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