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機場21架機群現身
壹張外國民用衛星拍攝的我國空軍高原機場圖像現身網絡。盡管圖像質量並不是很高,但仍能夠分辨出集體駐紮這個高原機場的新銳戰機,包括2架殲-20、3架空警-500、16架殲-16(圖中被錯誤標註為殲轟-7)。這個總數多達21架的龐大機群,殲-16、殲-20、空警-500三者強強聯手,而機場所處的高原特定位置,都使得外界對於空軍這壹罕見大動作背後的深意,抱有極大期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將是未來多年裏空軍最常見、最強悍作戰單元的壹次公開亮相。
2005年,美國F-22A隱身戰鬥機結束10余年的研發,初步形成戰鬥力,宣告全球正式進入隱身戰鬥機時代。不過,在美國空軍之外的其他空中力量,當時距離隱身戰機都還非常遙遠,因此,探索隱身時代的新戰術,壹度是美國空軍獨享的專利。但在2010年1月和2011年1月,俄羅斯蘇-57和中國殲-20先後首飛,俄羅斯空軍、中國空軍也先後跨過隱身技術的門檻。
蘇-57受制於俄羅斯航空工業整體水平的停滯,技術狀態並不完善,而服役數量更是屈指可數,整體隱身戰力依然在低位徘徊。反倒是最晚跨入此門的中國空中,如今已裝備了100多架殲-20重型隱身戰鬥機。這些先進隱身戰機如何在空軍發揮作用,怎樣才能確保戰力最大化,也就成為壹個非常關鍵的問題。
盡管我國海空軍都裝備了規模不小的固定翼戰鬥機群,但海軍陸基部隊仍然以殲-10AH、殲-11BH、蘇-30MK2這些第三代早期型號為主。在兩艘航母上運作的殲-15艦載機性能略強,但其三代半改進型號也尚未批量服役。
相比之下,空軍除了裝備100余架殲-20之外,還先後接收了500多架殲-16、殲-10B、殲-10C、蘇-35SK等三代半戰機。如果再加上仍在服役的,殲-10A、殲-11A、殲-11B、蘇-30MKK等600多架三代改進型號,我國空軍戰鬥機部隊的裝備規模、戰鬥力,實際上遠遠高於海軍,即使在全球範圍內也是僅次於美國空軍的存在,自然也就需要承擔最重要、最關鍵的空中作戰任務。
大約從2005到2016年,我國空軍開始面臨隱身戰機的威脅,但限於自身技術和裝備水平,也只能以三代機應對,壓力不可謂不大。在這期間,我國除了發展高性能機載雷達、以霹靂-12為代表的中距空空導彈之外,還多次從俄羅斯引進S-300P、S-400遠程防空系統,並推出國產紅旗-9/9B,以及獨具特色的先進米波反隱身雷達,初步構建了具有壹定反制能力的反隱身作戰體系。
但整套作戰系統基本屬於被動防禦性質,仍然缺乏主動出擊、先發制人的能力。在殲-20服役後,局面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早年以陸基雷達、防空導彈為核心的空戰防禦體系,開始逐步向以殲-20為“尖刀”,以後方坐鎮指揮的先進預警機為核心的作戰模式轉變,在持續推進技術升級和數量積累之後,作戰能力終於發生了質變。
2022年3月,美國空軍高級將領透漏了美軍F-35A曾與殲-20在巡邏中接觸的消息,並對與殲-20配合的空警-500印象深刻,認為空警-500的威脅完全不低於殲-20。美國媒體根據美軍描述,將中方這壹作戰體系概括為:殲-20在前偵察,空警-500居中協調,以引導攜載霹靂-15甚至其他超遠程空空導彈的殲-16,獵殺美軍預警機甚至隱身戰機的構想,在國際上引起了不小的震驚。
從表面上來看,近日現身西部高原機場的21架機群,正是由殲-16、殲-20、空警-500組成,不禁給人壹種驗證美媒推測的感覺,但事實可能並非如此。
在美媒的預測中,殲-16最大的意義是作為先進空空導彈載機,以解決殲-20隱身彈倉容量較小、無法搭載大尺寸超遠程空空導彈的不足。此外,在前線高烈度區域活動的殲-20,壹旦開啟彈倉發射空空導彈,也不免會破壞隱身狀態,從而被對手先進偵查系統發現。
但問題在於,如果將獵殺目標定為對手預警機等高價值目標,即使不考慮對手隱身戰機、地面(海上)雷達的探測,不具備隱身能力的殲-16,也至少要在350千米甚至400千米外才能保證自身安全。而在現有科技水平下,發展壹款射程如此驚人的空空導彈幾乎是不可能的。
至於將目標定為對手隱身戰鬥機,就更不可能了。由於戰鬥機雷達功率和搜索距離註定低於同代預警機,因此,殲-16確實有可能在F-22/35雷達探測距離之外,憑借殲-20、空警-500提供的坐標發射空空導彈。
但第四代戰鬥機都具備較長時間的超音速飛行和超機動能力,即使是最不被看好的F-35系列,機動性能也不是三代半戰機可以比擬的。因此,壹般認為像霹靂-15、AIM-120D、“流星”等先進空空導彈,在攻擊典型隱身戰機目標時,不可逃逸距離大概在30-40千米。如果殲-16在至少150千米外發射空空導彈,並憑借空警-500的中繼制導飛抵對手隱身戰機附近,剩余能量根本不足以滿足攻擊隱身戰機的需求。
更何況,高水平空中戰場的廝殺向來比較混亂,認為己方可以整整齊齊組隊配合攻擊對手的想法過於理想。因此,實際上只有蘇-57數量較少的俄羅斯空天軍,以及歐洲、東亞幾個裝備F-35數量較少的國家,才認真考慮將三代半戰機融入新壹代空戰體系之中。
作為全球唯二的高端玩家,中國空軍與美國空軍的隱身戰機規模、技術水平,甚至是未來的改進發展潛力,都不是這些國家可以比擬的,所選擇的道路自然也更加高端。
中美兩國空軍都發展了壹輕壹重兩款隱身戰機,並且也都還在繼續裝備三代半重型機、電子戰機以及新壹代預警機。其中,殲-20、F-22A兩款重型機承擔的是最重要的空戰任務,而殲-16、F-15EX則是作為過渡型對海、對地打擊力量存在。
具體來說,中美空軍的隱身戰機質量、數量都頗具規模,不需要也看不上殲-16、F-15EX在對空戰鬥中的輔助作用。而壹架重型隱身戰鬥機4-6枚空空導彈的搭載數量,其實也能滿足作戰需要,畢竟三代機在實戰中,實際上也就以這種配置最為常見。
需要註意的是,受冷戰結束後整體局勢緩和的影響,全球軍事裝備的更新節奏明顯放緩,尤其是隱身戰機的機載武器升級,遠沒有跟上隱身戰鬥機的發展速度。
像國產霹靂-15空空導彈,在設計時以滿足三代半戰機需求為主,以至於在搭載到殲-20隱身彈倉中時,由於長度、彈翼的限制,最多只能搭載4枚。而美國空軍雖然更早意識到這個問題,特意發展出適應隱身戰機掛載環境的AIM-120C,使得F-22A彈倉能夠搭載6枚中距空空導彈,但使用對地對海武器仍然存在明顯問題。
對海、對地武器中最常見的圓形截面設計,主要目的是降低迎風阻力,以增加武器射程、減少外掛飛行階段戰鬥機油耗。不過,在面對厚度有限的隱身彈倉時,這種設計就成為非常棘手的問題。除了韓國航空工業推出的KF-21非主流半隱身戰機,以半埋式彈倉解決問題,其他國家都不約而同地選擇搭載小重量精確制導炸彈過渡。
但這僅僅是個治標不治本的辦法。因此,美國空軍經過反復權衡後,最終棄臉面於不顧,在接收最後壹架F-15E達17年之後,又開始裝備F-15EX。背後的邏輯在於,既然隱身戰鬥機的作戰體系並不完善,那麽利用F-15EX的重型機體、成熟性能作為過渡,形成F-22A主空戰,F-15EX負責對海、對地攻擊,F-35兩頭輔助的格局,就成為現階段的最優解。
F-15EX超過1億美元的平均采購單價雖然看起來恐怖,但由於原有的訓練、後勤保障體系較為完善,因此相比於軍事上的收益,這種經濟代價其實並不算特別高昂。
同時,美國航空工業也鑒於隱身戰鬥機與傳統機載對海、對地武器難以兼容的問題,不斷投入資金改良。如今已大致勾勒出,發展重型無人僚機以搭載大直徑武器,以及優化對海/對地武器氣動結構、動力配置,以縮小體積的道路。預計在2030前後,停滯多年的機載武器將完成這壹輪更新,美國空軍戰術打擊體系,也隨之優化成F-22A加上進化版F-35的理想配置。
我國空軍與美國空軍在隱身時代的發展思路,從本質是相似的,不過由於自身技術特點、歷史遺留因素等,雙方仍然存在壹些差異。具體來說,與殲-20配合的中型機殲-35尚未結束研發,因此殲-20、殲-16雖然承擔著與F-22A、F-15EX類似的任務,但由於充當“潤滑劑”的是殲-10C三代半戰機,使得殲-20的任務更重,而殲-16的地位也更加重要。
不過,由殲-20在前開辟戰場,空警-500居中調度指揮,殲-16發揮大載彈量、大航程優勢的標準組合,必然不會有什麽變化的。在未來,隨著殲-35逐步服役,殲-10C的地位逐漸被取代,甚至殲-16的作用,也將隨著殲-20、殲-35數量、質量的上升而漸漸退出歷史舞臺。
需要註意的是,由於美國空軍F-22A重型機生產線已經關閉,不僅數量沒有增長的可能,此後進行批量改進升級也是個難題。因此,未來實際上是以中型F-35為主,重型F-22A為輔的罕見局面。
而殲-20卻由於機體空間充裕、技術成熟度高,註定是未來的隱身戰機的絕對主力。並且,相比於F-35系列在發展過程中選擇以改進機載武器為主的道路,殲-20雙座型的出現,表明國內實際上將以堪稱科幻的無人機群為重點發展方向。
就目前來說,雙方選擇的道路孰優孰劣還很難說的青儲,但可以確認的是,殲-20與F-35的對抗,將是2030以後第五代戰機批量服役之前,全球空中力量角力的重頭戲。
當然,現在談這壹點還為時過早。殲-20、殲-16、空警-500的組合,與F-22/35、F-15EX、E-3,才是目前全球最強悍的空中作戰體系。這兩者雖然沒有絕對優劣,也很難從理論上分出高下,但可以確定的是,在這兩者之外的所有空中力量,都沒有與兩者對抗的實力。
中國空軍已經開始在暫時沒有隱身戰機威脅的西部地區,部署這種高端配置,說明在東部關鍵區域已經裝備了足夠的先進戰力,是時候將其作為常規布置坐鎮西方,以震懾蠢蠢欲動的宵小了。
壹、如何辦理職稱晉升
本科工科畢業生在與本專業相同或相近崗位工作滿壹年後,可申請認定為助理工程師。註意:必須是與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崗位。申報程序如下:
1.申請人根據其學歷、資格等級、外語、計算機水平、專業技術水平、業績等情況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2.經聘用單位同意,本人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表,提交專業技術水平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