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講述的是:壹位不速之客的意外到訪,打破了神油店老板程勇的平凡人生,他從壹個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販,壹躍成為印度仿制藥“格列寧”的獨家代理商。收獲巨額利潤的他,生活劇烈變化,被病患們冠以“藥神”的稱號。但是,壹場關於救贖的拉鋸戰也在波濤暗湧中慢慢展開..... 為了避免劇透,只好引用網上的壹段劇情描述。其實這個電影是有原型的,下面用原型的經歷做壹下內容的延伸。
2004年,陸勇發現壹款印度生產的仿制藥品,價格便宜得多,效果與原藥品幾乎相同。陸勇直接聯系到了印度經銷公司,並開始直接從印度購買抗癌藥物,此後他通過網絡QQ群等方式向病友推薦。隨著病友間的傳播,從印度賽諾公司購買該抗癌藥品的國內白血病患者逐漸增多,藥品價格逐漸降低,直至每盒為人民幣200余元。
為了方便病友匯款,陸勇購買了3張用他人身份信息開設的銀行借記卡。2013年8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辦壹網絡銀行卡販賣團夥時,將曾購買信用卡的陸勇抓獲。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檢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對陸勇提起公訴。
陸勇被抓後,數百名白血病病友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他免予刑事處罰。
2015年2月27日,湖南沅江市檢察院對陸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案做出最終決定,確認“陸勇為病友們提供的幫助全是無償的”。雖然陸勇“違反了金融管理法規,但其目的和用途完全是白血病患者支付自服藥品而購買抗癌藥品款項,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決定對陸勇不起訴。
此案引發社會高度關註。2017年2月,慢粒性白血病的主要藥物“格列衛”被納入國家醫保範圍。今年5月1日起,國家使我國實際進口的全部抗癌藥實現零關稅。
陸勇7月5日接收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今隨著醫保等新政策的推廣,來找自己尋求仿制藥購藥方式的人少了很多。談到熱播的電影,他表示其中很多情節都是當年他和病友們親身經歷過的,並曾為電影中的這些片段流下了眼淚。
陸勇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確實“不是藥神”,“我只是壹個普通的白血病患者,是壹個真實的人。”
介紹到此為止,這部電影的確是賺足了眼球,也賺足了觀影人的眼淚,尤其電影中老太太攥著警察衣袖哭訴的那壹段,簡直了戳心啊。可是感慨完再回來想想,為什麽格列寧會賣那麽貴,動輒幾萬壹瓶,壹年的藥費就要幾十萬,物價部門就不管管嗎,畢竟他們限制房價還是很有壹套的,其實還真管不了,因為藥的成本就是那麽高,肯定有人會說,妳胡扯,人家印度為什麽能賣幾百塊錢,那就是妳錯誤的理會成本的含義了,這裏所說的成本可不僅僅指那藥片,如果這樣計算,其實這個藥片的化學組成成本估計也就幾塊錢。可是我們還要看到,在這種特效藥的背後還有它的研發成本、審批成本、專利成本等等。下面引用去年在美國通過FDA認真的CAR-T療法的過程給您介紹壹下(這也是壹種抗癌甚至是治療癌癥的有效療法):
在美國,壹種新藥的上市要經歷世界上最嚴格的流程:
需要先向 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提交申請,批準後開始做壹、二、三期的臨床試驗。
第壹期解決毒性和劑量的問題,完成以後寫報告,送去審核;
審核通過了才能進入第二期,這時候招募幾十人到壹兩百人,做療效的測試,做完寫報告,送去審核;
還能通過的話,再進入第三期,第三期招募幾百人到幾千人,做更大規模的療效測試,做完寫報告,送去審核;
如果還能通過,藥就可以上市了。
從最初申請到最後通過三期臨床試驗,大概的比例是:100款新藥物申請,大約有2-3款最終是可以披荊斬棘上市銷售的。大概需要花費10年時間和20億美元左右的成本。
絕大部分藥物都夭折在第三期臨床上。
而三期臨床試驗是否有效,是否安全可用,這個判定就是由我剛剛說的那個專家審核組決定,在 CAR-T 療法上,這10位專家投票,過半數就可以上市。
壹般來說很少有全票通過的,但是 CAR-T 竟然拿到了10比0的結果,專家小組壹致同意的情況下,剩下的行政性審批工作就是把流程走完,批準上市,這個走流程的工作大概花了壹個半月。
可是印度為什麽能夠幾乎完美的復制格列寧嫩,現代藥品的研發是這樣:
它必須標明有效成分是什麽,不但要用文字寫清化學式,還要把化學結構也給寫清楚。妳可以拿說明書看壹下,就是標著各種圖案的,那個就是它的化學結構。因為同樣的成分,是完全可以有不同結構的,結構不同,功能就完全不同。
咱們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石墨,那就是鉛筆上用的,可是金剛石那就貴了呀,它們的成分是壹樣的。所以這就是化學式相同,可是結構功能完全不壹樣。
其實當壹個藥企把有效成分的化學式跟化學結構都標出來之後,這款藥物對任何企業就沒有什麽秘密可言了。可是,這些分子結構之所以能夠對某種病有效,它是經過10幾年的研發,最終在大量的實驗中被確認是有效的。
法規要求標出,那其他廠商壹看,馬上就知道怎麽做了,直接想辦法把這種分子合成出來不就行了嗎?
所以為了防止這種不公平,藥品都有專利保護期,是20年,這期間其他廠商就算知道怎麽合成這種小分子了,也不允許制造生產。只能等到專利保護期過了,這時候大家才可以生產,而這個時候已經賣了十幾二十年了,該賺的利潤,該收回的研發成本也已經收回了。今天,從壹款新藥當初最重要的論文發表算起,到新藥上市,通常需要20年的研發時間,投入20億美元的研究經費。而前面壹半時間基本上都是動物試驗,這中間可能就會申請專利了,大部分專利是在臨床試驗開始之前申請的。
因此,等到新藥真的上市,平均也只剩下7年的專利期。藥廠必須在7年間把20億美元掙回來,否則就無法繼續投入新藥的研究,這也就是新藥很貴的原因。
也就是說這麽高昂的價格只是在專利保護期內,確保研發廠家能夠順利收回巨額投入並實現相應利潤才會有的,過了保護期,大家都可以生產,屆時藥片的價格就會降到類似與仿制藥的價格。那肯定會有人跳出來“伸張正義”,這段保護期內會多少因為吃不起藥的病人因此而死去,這是在本末倒置,反過來想壹下,沒有這種專利保護機制,哪裏有藥廠肯花那麽大的投入去研發,沒有格列寧的成功研發,又會有多少病人過早死去。再引申壹步,沒有格列寧銷售收回的成本和賺取的利潤,這些藥廠又怎麽會再把大筆資金投入到另壹個20年專利的研發之中,去研制更好的藥救更多的人。
其實在美國還有壹個機制的,那就是特殊的病人可以直接找醫藥公司談判,估計時至今日咱們還沒有這樣的機制。如果妳真的負擔不起就可去找到醫藥公司,醫藥公司也不是很絕情,對於特殊的病人,又沒有支付能力的,它們其實有壹個特殊的通道可以申請打折的正版藥。比如輝瑞公司降膽固醇的特效藥立普妥(Lipitor),在美國正版藥壹年的花銷是3600美元左右,如果妳真的吃不起,又沒有醫療保險,可以申請輝瑞的特價,壹年是720美元。
但是,這些醫藥公司有壹個原則——有困難找我,我可以幫妳解決,但是妳壹定不能用盜版。這也就可以看出電影中醫藥公司的代表為什麽對盜版藥那樣的憎恨,不過可能這個人也不知道在美國有這樣的機制,他僅僅是知道:妳不可以用盜版。但是不知道為了防止盜版,醫藥公司還有自己的懷柔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