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後審核的省份有:湖南、廣東、重慶、吉林
湖南
根據原人事部《關於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
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所在單位資格初審、考試成績公布後人社部門組織資格復審。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虛假信息等,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廣東
考後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
重慶
根據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後資格復審有關工作通知》(渝人考[2016] 30號)要求,資格考試後復審原則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壹發布成績後的15個工作日之內進行,對全部考試成績達到科目試卷總分60%及以上的考生進行復審。
具體事項按照“重慶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後復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提交復審材料,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站通知或關註“重慶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及時接受考試相關信息。
吉林
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準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
在考後網上審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
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壹律不退。
擴展資料:
考前現場審核的省份有:
北京、四川、廣西、陜西、新疆、海南、寧夏、貴州、安徽、江西、山西、河北、上海、河南、浙江、湖北、福建、山東、遼寧、黑龍江、西藏、雲南、江蘇、青海。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申請參加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再增加1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