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收入。稿酬所得,是指個人以圖書、報紙形式發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這裏所說的“作品”,是指可以在圖書、報刊上發表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包括自己的作品和翻譯的作品。個人因其身後作品獲得稿酬的,按照稿酬所載項目征稅。版稅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著作權、商標、非專利技術等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使用權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對作者公開拍賣(競價)其本人文字作品的原件或復印件取得的收入,按特許權使用費征稅。對於個體戶的行為,顯然需要根據實際收入額征收不同標準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個稅。如果沒有及時申報,可能涉及嚴重違法行為,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