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老板或員工個人擁有專利,並將其提供給公司使用,公司在對待個人的專利時,可以為其合理估價,並以有價入股的形式納入公司使用,並簽訂正式的合同。這樣壹來,專利就會成為公司的無形資產,會計人員可以采用合理攤銷的方式,將其計入成本費用,從而減少利潤,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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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理提高員工福利,計入成本,攤銷利潤
中小企業主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可以在不超過計稅工資的範疇內適當提高員工工資,例如:為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建立職工基金(如:養老基金、失業保險基金、教育基金等),增加企業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等等。如此壹來,不僅可以調動員工積極性,而且這些費用都可以列入企業的成本,從而攤銷企業利潤,減少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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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混合銷售要依法而簽,分別計稅
壹項銷售行為如果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就是混合銷售。這裏包含兩個要素:壹是必須是同壹項銷售行為,二是必須要涉及服務和貨物,二者缺壹不可。其中也有需要註意的稅務籌劃點。
例如,對於壹家生產設備並提供安裝服務的商家來說,肯定想要做低材料價格、做高安裝服務價格,讓本來該征收17%材料增值稅銷售額變成了征收11%的建築服務銷售額,以此降低增值稅負擔,提升稅後收入。
但是對於購買方來說,則更希望獲得更多的進項抵扣稅,以此來提高報銷額,也就是希望對方按照17%的稅率納稅。所以如何開票是雙方博弈的過程,各家會計要認清這壹點,避免在稅務往來中,被對方的籌劃,導致自家多繳稅。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依法簽訂,分別計稅,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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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發票丟失,及時補救,仍能報銷和入賬
我國實行以票控稅,因為涉及到稅收,如果發票丟失想要重開壹張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沒有了發票就不能憑票報銷和公司入賬,該怎麽辦呢?
丟失發票不用慌張,妳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措施進行補救:
第壹種,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第二種: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後,代作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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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本費用中公司費用與股東個人消費不能混雜在壹起,要劃分清楚
例如,有些公司出資購買了房屋、汽車,卻將權利人寫成了股東,而不是付出資金的單位,而且該筆資金也沒有在賬面上列示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這樣做合理嗎?
首先,這是成本費用中公司費用與股東個人費用相混雜的事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上述事項視同為股東從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相關費用不得計入公司成本費用,要在賬面上列示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從而給公司帶來額外的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