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工作:壹般來說,在國外工作的海外勞務人員有兩種:自己公司的和勞務公司的。公司所需資料:公司海外項目部邀請函、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營業執照、中國省級以上商務部資質備案證明、所在國家的項目說明;個人預防接種證,兩寸白底照片,身份證,只有提供這些材料後,才能辦理出入境時的護照。
海外留學生:海外留學生需要提供國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與中介公司的合同,中介公司的營業執照,學費和中介費的收據,資料齊全才允許申請。
急救人員:比如親屬在國外發生重大意外或緊急情況,個人需要出國就醫,出國時有特殊事件需要辦理,可以收集所有相關證明材料後再辦理。
擴展數據:
基本程序:
1.本人持戶口簿或身份證向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請,領取了《公民因私出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蔡甸、江夏、黃陂、新洲區居民向當地區公安局申請辦理。
2.填寫《申請表》,提交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出國申請出具的意見、與申請有關的證明(外文材料須指定單位翻譯)、申請人戶口簿和身份證(提交原件和復印件)、2張2寸免冠報名照片、相關查詢,領取受理回執。
3.我持身份證和受理回執支付護照費用,並在受理回執上註明的日期領取護照。
有關申請證明的規定:
1.出國探親訪友,須提交親友的邀請函和邀請人在所去國家的居留證明。邀請函是指有邀請內容的正式邀請函或普通信函。邀請人在目的國的居留證明是指邀請人在申請人擬去國家的居留資格證明,或者邀請人在該國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或者經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能夠證明邀請人在該國合法居留的其他證明。歸僑、僑眷可以憑其戶籍所在地市、縣僑務辦公室的證明(受理申請的機關知道歸僑、僑眷身份的,也可以免辦僑務辦公室的證明)。60周歲以上的公民、隨父母(或監護人)出國的16周歲以下的公民、出國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請人,免交親友的邀請函和目的地國的親屬住所。
2.出國旅遊(包括個人出國旅遊和參加旅遊團)。個人出國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外匯費用證明(如申請人的銀行存款證明,金額不得低於4000美元或等值的國際貨幣);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隊出國旅遊時,必須提交有出國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額旅遊費用發票。
3.留學(包括自費留學和公費留學)。個人聯系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接收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通過合法中介留學,需要提交中介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明。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自費出國留學資格審查證明》。出國學習宗教課程(含在宗教院校學習),須提交省級以上宗教事務局出具的同意證明。公派留學生(包括國家公派生和公派生)申請護照應提交並填寫完整的公派生登記表。
4.出國定居,須提交國家政府主管部門或該國駐華使領館的居留許可證明,或擬在該國居住的親友同意定居的證明。其中,後者必須提交親友已在意向國定居的證明。
5.出國就業(包括個人就業、出國勞務、境外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出國就業)。個人申請就業時,必須提交目的地國雇主或用人單位的就業和雇傭證明。勞務公司辦理的外派勞務人員,應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申請人外派勞務證明。境外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境外就業的,應當提交由具有境外就業經營權的境外就業服務機構確認的申請人與境外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合同。
6.出國從事商務等非公務活動時,須提交相應的國外邀請函件。涉及文化交流的,應當提交省級以上文化部門出具的同意證明,或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