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所得稅概念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征收的壹種稅。《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的,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於1994年1月28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二、個人所得稅特點
個人所得稅的特點:
1、實行分類征收;
2、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並用;
3、費用扣除額較寬;
4、計算簡便;
5、采用源泉扣繳和自行申報兩種征收方法。
三、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個人所得稅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壹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壹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
四、 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個人取得的應稅所得。個人所得稅法列舉征稅的個人所得***11項,具體包括:
(壹)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
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帖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是指:
1、 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 交通運輸業、商業、欽食業、服務業、修理業以及其他行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2、 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執照, 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4、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與生產、 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納稅所得.
(三)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四) 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璜、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面、雕刻、影視、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
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 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 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 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 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 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 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 財產轉動所得
財產轉動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 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十)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 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十壹) 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五、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見所得稅稅率
六、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壹)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工資、薪金所得以個人每月收入額固定減除880元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但是,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稅法確定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計算
對於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業戶,其應納稅所得額是第壹納稅年度的收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
(三) 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計算
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以其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人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稅法規定“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800元。
(四) 勞務報酬的計算
勞務報酬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日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五) 稿酬所得的計算
稿酬謝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日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六)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日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七)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計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適用稅率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額,不得從收入額中扣除任何費用。
(八) 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算 財產租賃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為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九) 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算
財產轉讓所得適用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為納稅人每次轉讓財產取得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的余額。
(十) 偶然所得的計算
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適用稅率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不扣除任何費用。
(十壹) 其他所得的計算
其他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人的每次收入額。
七、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見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
八、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個人所得稅采取源泉扣繳稅款和自行申報兩種納稅方法。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高有扣繳義務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行申報納稅。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都應在次月七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個人所得稅的作用:個人所得稅可作為壹個重要的經濟手段,加入到對收入分配不公進行適當調節的杠桿